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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商标注册

   注册国际商标,有利于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不被侵犯,更有利于建立国际品牌、提高产品档次、开拓国际和国内市场;部分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还可能享受地方补贴和政策优惠……更多...


注册马德里商标概况:

 什么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按照《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之间的商标注册,称为商标国际注册。其特点包括:

1.手续简单:成员国可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申请,而无须向每一个单一国家申请,且只使用法语或英语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

  2.一举多得:填写一份申请书,可以取得在一个或多个商品类别和在一个或多个国家的商标注册;

  3.费用低:仅以一种货币(瑞士法郎)结算,只向国际局交纳而无须面向每一个指定保护的国家,且数额大大低于逐一国家注册费用(指定保护的国家越多、则越节省费用);

  4.时间短:时间短:通常可以在自申请之日起一到一年半内完成全部注册工作。

马德里商标的申请条件

中国申请人提交商标国际注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根据《马德里协定》提交注册申请(指定国家为协定国家):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经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2.根据《马德里议定书》提交注册申请(指定国家含纯议定书国家):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经商标局受理注册申请,或者核准注册的商标。

3.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内容必须与申请人在国内注册的商标内容完全一致,所指定使用的商品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相同或不超过原注册的商品范围。

注册马德里商标所需资料

1.填写好的中文国际注册申请书1份,并加盖章戳;

2. 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1份,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或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1份;

3.要求优先权的,该优先权证明1份;

4.申请人资格证明1份,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居住证明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5.委托代理的,代理人委托书1份;

6.商标图样2份,必须与国内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样完全相同。

其尺寸不大于80 x80mm,不小于20x20mm。如商标为彩色的,用文字指出该商标的颜色及组合。商标或其某一部份为非拉丁字母、非阿拉伯数字或非罗马数字构成的,应注明其音译;音译应符合申请书所用语言的发音规则,并注明相应的译文。

注册马德里商标的办理流程

1、商标设计

2、本土注册申请

要通过马德里进行商标的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商标必须是已经在其原属国(即本国)获得注册的商标或则已获得受理通知的商标。

3、提交申请

4、国际局审查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收到了国际注册申请后,认为手续齐备,商品和服务类别及名称填写正确的,即予以注册;认为手续不齐备的,将暂缓注册,并通知商标局。商标局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日起15天内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齐备手续;经审查符合国际局的要求,并在已经或者即将把该申请提交给各指定国进行审查之后会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明,时间一般6个月左右。

该国际商标注册证明,不是商标被核准注册的证明;其意义在于,该国际注册号和国际注册日是其后申请人进行商标的后期指定、变更、转让、续展等一系列活动的基础。

5、指定国审查

商标能否在各指定国获准注册,要以各指定国的审查为准。

6、协定国和协定书国审查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指定的各保护国家,将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决定是否予以保护,并需向国际局声明该驳回。协定书规定,声明驳回的时限最多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指定保护申请在一年时限内未遭到驳回,则该申请自动得到保护(按议定书的规定,成员国可根据需要,将有权驳回时限延长至18个月)。从国际注册日起算,如果12个月内没有收到协定国或者18个月内没有收到议定书国发来的拒绝给予商标保护的驳回通知书,即表示该商标已在该协定国或议定国自动得到了保护。

注册马德里商标所需时间

自国际局受理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18-24个月。

马德里商标的有效期限

成功注册后有效期为10年。

相关注意事项:

1、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是指依照协定或议定书向国际局提交的申请,并应至少指定一个缔约国,但不得指定中国;

2、以商标注册或者已初步审定为基础申请国际注册的,可指定任一协定和议定书缔约国;

3、以国内受理的商标申请为基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只能指定纯议定书缔约国;

4、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必须与国内商标注册人/申请人名称一致;

5、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图样必须与国内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样完全相同,如商标为彩色的,应用文字指出商标的颜色及其组合;

6、申请书中填报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超过国内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并应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类别顺序排列;

7、一份国际注册申请书可以包括多个类别,但超过三个类别的,需缴纳附加注册费;

8、商标或其一部分由非拉丁字母、非阿拉伯数字或非罗马数字构成的,应注明其读音,读音应符合申请书所用语言的发音规则,并注明相应的译文;

9、申请人在指定至少一个纯议定书缔约国时,方可以选择法语或英语作为收文语言,否则只能用法语;

10、目前暂时不能办理香港、澳门地区的公司或自然人提交的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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